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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1
性別 不拘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暨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有效期間(起) 2025-05-02
有效期間(訖) 2025-05-06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4080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證書。2.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3.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五)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
連絡人 黃小姐
連絡電話 04-24736255分機20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5-02
  • 發布日期: 2025-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