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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預約

  • 申請於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進行結婚登記者(排除國外,大陸地區已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案件及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已履行之結婚案件),請於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以網路,傳真,電話或臨櫃方式提出申請。

  • 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結婚〈兩人〉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始生效力。請攜帶結婚書約,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
  • 自112年2月起連續假期之假日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另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受理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者。
  • 臺中市民專屬「結婚書約」,本市為新人打造專屬儀式感,推出市民專屬「結婚書約」,特別以市花-山櫻花作為主要構圖元素,藉由市花帶出盧市長溫暖的祝福,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里程碑,打算結婚的新人朋友,即日起可就近至台中市各戶政事務所索取專屬結婚書約,讓媽媽市長為您見證及獻上祝福,這份書約經過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將成為市民朋友永久的幸福紀錄。*此為網站下載版本,市長落款及鈐印祝福精緻印刷版本,請逕洽本市各戶政事務所現場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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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30
  • 發布日期: 2012-06-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