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是政府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紀錄,它見證了時代的變遷與進展,是了解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料,也是政府資訊公開重要的一環。檔案法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以來,已賦予人民具有申請應用檔案之權利,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為方便民眾或機關團體申請應用檔案資料,特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第17~21條暨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21章規定,訂定本所檔案開放應用作業要點,民眾或機關團體得依該要點申請應用本所檔案。
誠摯歡迎您蒞臨本檔案應用專區瀏覽下載相關檔案應用說明、範例及檔案應用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