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9月8日起,有關「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如申請人為被收養人,且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辦理,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