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公務員應恪守行政中立與公務倫理相關規定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一)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
(三)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四)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
(五)堅守行政中立,全民共享福利。
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
(一) 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
(二) 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
(三) 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
(四) 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
(五) 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
(六) 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七) 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