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每次懷孕限申請1次。
(一)設籍本市之孕婦。
(二)配偶設籍本市之非本國籍孕婦。
二、 申請文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二)申請人為非本國籍孕婦者,持有效之居留證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孕婦健康手冊。 (四)最近1次產檢收據或診斷證明書。
三、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減少您送件往返奔波時間:
步驟1:手機下載台中通APP
步驟2:台中通APP註冊為「全功能會員」。
步驟3:打開台中通APP首頁,點選「好孕乘車」,即可填寫線上申請表。
四、 補助標準及方式:
(一)補助30趟次,單趟補助上限為200點(賸餘點數不累計),其餘車資由申請人改以其他方式支付。
(二)透過台中通APP派發電子乘車金,申請人搭乘本市合作計程車,以電子乘車金抵用車資。
(三)乘車範圍限於本市、苗栗縣、彰化縣及南投縣內。
五、洽詢專線:
(一)1999 臺中市民一碼通。
(二)補助相關問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04-22289111分機37628、37624)。
(三)系統APP及操作問題:台中通APP客服(04-23582755)。
(四)乘車爭議:臺中市政府交通局(04-22289111分機60300)。
相關詳細資訊請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