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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修正後,自1131223日起取消出國健保停復保規定,符合健保投保資格者,應持續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是日起,不受理停保申請。

1131222()以前已辦理停保之保險對象,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者,應註銷停保及補繳保險費。

相關「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修正條文如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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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1-14
  • 發布日期: 2025-01-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