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自112年4 月10日起至各領卡處剩餘數送罄為止。
(二)發放對象:
1.目前設籍本市且未曾申領花博卡的市民。(108年4月30日前系統查詢曾申領花博卡者將不具申辦資格)。
2.本市市民之外籍配偶。
(三)領取地點:
1.本市交通卡綁卡地點(文化局市圖分館除外):各(29)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停車收費窗口(新市政大樓、交通局)及捷運站(5站)提出申請,可跨戶籍所在地本市各行政區申辦。
2.捷運站:松竹站、文心中清站、市政府站、文心森林公園站、大慶站。
詳情請參閱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