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區中和里「黎明路一段173巷2弄」門牌整編事宜。 依據:依據臺中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暨臺中市政府民政局105年9月29日中市民戶字第105003133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區中和里「黎明路一段173巷2弄」整編為「楓樹南街」。 二、門牌整編生效日期:民國10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