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5款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五) 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一年以上者: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清查。……」依前揭規定,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